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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全產業鏈扶持醫藥產業創新發展
來源:四川日報發布時間:2015-03-17點擊:4842次
◎到2020年,形成50個國家級各類創新平臺、100個省級各類創新平臺,全省中藥材種植面積達400萬畝,建成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AP)基地50個,醫藥產業力爭實現高層次人才隊伍“百千萬”目標
◎職務性發明成果由完成人轉化成功的,可按不低于70%的比例享有可分配凈收益
◎鼓勵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醫藥科研人員,以兼職兼薪方式參與產學研合作,以兼職或離崗保留身份方式創業、參與或主持企業科研活動
對獲得國家新藥證書的藥品等首次在川產業化的,給予最高500萬元的獎勵;對投資國家1、2類新藥等創新失敗,單個項目研發已投入1000萬元以上的,認定后給予一定的風險補償。日前,四川省政府辦公廳發布《加快醫藥產業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對四川省醫藥產業的創新發展進行全產業鏈扶持。在業內人士看來,《意見》對創新失敗的補償在國內領先,扶持力度前所未有。
瞄準2020年全口徑醫藥產業規模邁上5000億元臺階的目標,《意見》提出七大重點工作計劃,涉及聯合創新、技術升級、中醫藥發展、新興產業、市場流通、人才培養、開放合作等方面。
而讓研發機構和藥企更為興奮的,是《意見》對創新發展給出真金白銀的支持政策,以及對創新失敗的包容態度。
《意見》提出,對新藥研發的支持向前延伸到臨床前,臨床前和臨床期創制研發分階段予以支持;對創新失敗,符合規定的已發生研發費用按一定比例予以補償。對獲得國家級醫藥行業創新平臺等、對獲得GAP認證的道地中藥材種植基地、醫藥企業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達到或超過3%等情形,給予一定的補助或獎勵。
為引導各類社會資金進入醫藥產業,《意見》提出對金融機構等向相應重點醫藥企業、小微醫藥企業發放貸款的機構給予獎勵。四川省還將支持設立醫藥產業創新、創投基金,財政資金將對基金進行配套出資或參股。《意見》支持科研轉化并保護研發人員的權益,提出職務性科技成果由單位轉化成功后,對成果完成人給予一次性獎勵,同時在專利期每年從稅后收益中提取不低于5%作為發明人(設計人)的報酬。對一年內未實施轉化的醫藥類職務發明成果,成果完成人或團隊擁有成果轉化處置權。
在市場流通環節,《意見》給出在公共采購、價格及市場推廣方面對本省新藥、健康服務、醫療設備等方面的鼓勵政策,社會辦醫療及健康服務機構用電、用水、用氣、用熱與公立醫療機構執行相同的價格政策。
有關獎勵和補助資金,四川省將納入省直部門財政資金專項支持,并進行預算統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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