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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科技手段解決藥師數量不足問題
來源:醫藥網發布時間:2011-07-24點擊:5276次
生意社7月24日訊
我國藥品管理的法律法規規定:“從事質量管理和檢驗工作的人員應在職在崗,不得在其他企業兼職。”《藥品安全“十二五”規劃》又要求5年內藥店、藥房必須配備使用執業藥師。但目前我國的執業藥師存在兩個比較突出的問題:一是執業藥師數量嚴重不足;二是執業藥師分布不合理。這兩個方面的問題交織在一起,成為一個瓶頸,直接影響著藥品流通領域的監管。為遏制執業藥師“多頭掛靠、空頭掛靠”的有名無實之“怪”現象,逐步緩和藥師隊伍緊張現狀,不妨因時而異,特殊問題特殊對待,重新解讀藥師“在職在崗”的形式。
藥師“在職在崗”的目的,是為了保證群眾購藥時能得到專業的藥學指導和咨詢,直觀地說是為購藥者提供“面對面”的藥學服務。但科技的發展已賦予“面對面”多種形式,比如通過網絡、手機、信息平臺等現代化工具,均可達到“面對面”的可視效果。因此,為合理利用僅有的藥師資源,充分發揮駐店藥師“守門人”和“防火墻”的作用,是否可以通過網絡、手機、信息平臺等的“可視”、“可通話”效果,創造藥師提供專業服務的新形態、新形式,實現一名藥師服務多家藥店的目的。
眾所周知,藥師對藥店銷售藥品的質量管理是不需花費很長時間的,各種記錄的完善、設施維護及藥品保管也不需花費很長時間,這對于一名合格的、經營豐富的、優秀的駐店藥師來說不是一件難事,故要實現一名藥師同時管理幾家藥店也不是件難事。假如一個藥師同時管理3家藥店,那么他一周可以安排3天時間到每一家藥店進行“現場”管理,其余4天時間可利用現代化工具提供藥學服務;或者該藥師可以兩天在這家店,另兩天在那家店,剩余時間在第三家藥店,在這家店的時候,可以利用現代化工具為那兩家店提供藥學服務。
上述做法不是不可能,其實一名藥師完全可以同時為幾家藥店做好藥品質量管理和提供優質的藥學服務,關鍵是看如何去合理安排時間、如何提供這樣的服務平臺和如何保障各種設施設備的運轉。這樣的“變通”有以下優勢:一是有效整合藥師資源,能緩和藥師緊缺現狀;二是充分發揮駐店藥師的作用,使得駐店藥師“在職在崗”不再成為虛晃;三是避免了駐店藥師“走穴”現象,藥店能留住人,才能有長久發展;四是充分調動了駐店藥師的事業心和責任心,藥品質量管理得以有效保障,藥學服務質量得以不斷提高;五是藥師個人價值得以充分體現,社會地位得以提升。
用藥安全任重而道遠,為使藥師能做到“在職在崗”,我們不妨多些探索,多些創新,多些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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