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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設警務室 網友擔心“治標不治本”
來源:醫藥網發布時間:2012-05-07點擊:4903次
生意社5月7日訊
衛生部前日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協調公安機關向二級以上醫院等重點醫療機構派駐警務室,共同加強醫療機構治安管理,維護正常診療秩序、保障醫患雙方合法權益與人身安全。
昨日,南方日報記者走訪了廣州各大醫院。率先設立警務室的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保衛科負責人稱,警務室的設立減少了治安案件發生,對平息醫鬧起到很大作用;但也有聲音擔心這么做“治標不治本”。
新規二級以上醫院要配警務室
衛生部與公安部4月30日聯合印發了《衛生部公安部關于維護醫療機構秩序的通告》。《通告》指出,在醫療機構內尋釁滋事、故意傷害醫務人員、倒號等將面臨治安處罰直至追究刑責。
5月4日,衛生部辦公廳又發出關于貫徹執行《衛生部公安部關于維護醫療機構秩序的通告》的緊急通知,要求協調公安機關向二級以上醫院等重點醫療機構派駐警務室;配合公安機關依法嚴厲打擊侵害醫患雙方合法權益的涉醫違法犯罪行為。
醫院民警駐點可減少治安事件
記者了解到,早在2005年廣州市兒童年醫院率先在廣州設立首個警務室;2007年,中山一院設置警務室,廣東省人民醫院也在2009年設立這樣的機構,以應對病人財物被偷、醫托詐騙、醫鬧找茬等“治安腫瘤”。
這讓不少醫院嘗到甜頭。“設立時,公安機關考慮到醫院門診量大、人員情況復雜、流動人口多等實際情況,便將工作前移到基層,和醫院形成更好對接機制。”中山一院保衛科科長詹中興介紹了民警與該院的合作機制:兩位轄區民警駐點,三個便衣巡邏,“若遇到盜竊、醫鬧等,民警反應速度很快,他們到場也對違法犯罪分子有很好的威懾作用。”
醫患糾紛處理效率更是一個很好的說明。詹中興表示,在設立警務室前,患者聚眾拉橫幅,很可能幾天都不走。“而民警一來,勸解、引導、再不行依法取締,最快半小時能解決問題。”詹中興說,近兩年幾乎沒有出現過患者家屬今天走明天再來鬧的情況。
與中山一院一條馬路之隔的廣東省人民醫院,同樣面臨人流量大的現實情況。“每天有5萬多人次在這里打轉,民警不可少啊。”該院保衛科科長區偉忠說,警務室設立后,每天有一位片區民警專職駐點,兩到三人巡邏,自此扒竊、醫托詐騙、醫鬧影響秩序等治安事件每年減少了8%—10%。
除了這兩所大醫院外,不少醫院也在醞釀成立警務室。暨南大學附屬第一醫院醫務部主任蔡湛宇透露,目前該院正與公安機關洽談成立警務室的相關事宜。“醫院是公共場所,當公共場所治安受影響和沖擊時,政府有責任出面維持秩序。”他還透露,警務室成立后,可與該院與天河區司法局合作成立的醫患糾紛調解室有效對接,“民警滅火,調解部門再好好調解,有效處理醫患糾紛”。
廖新波無奈情況下的無奈之舉
昨日下午,廖新波在接到南方日報記者提問后,第一時間在微博發起討論,短短1小時即獲超過上百評論和轉發。發表評論的網友對警務室的設立,普遍持觀望態度,認為這種做法“治標不治本”。
早在2007年,廣州就陸續有好幾家醫院申請成立警務室。彼時,廖新波就已關注到這一話題。當時接受媒體采訪時,他持這樣的觀點:醫院設立警務室,是迫于現實情況的一種無奈選擇。
昨日談到這一問題,廖新波表示這是“無奈情況下的無奈之舉”。
-網友辣評
類似“退燒藥”
對癥處理必用
@朱江明月:目前確實有警比沒警好,防暴力有用,但對醫患關系(改善)作用不大。
@信菱KAKA:我知道香港的大醫院就有駐院警員。
@石忘歸:類似退熱藥,高熱狀態下對癥處理必用,但后續的治本之策須及時跟上。
@木瓜時空: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老妖and小妖:衛生行政部門能協調公安機關嗎?疑惑!
@虎男偉獅:此非長久之計!衛生行政部門以及醫院應該會好好反思:醫患關系如此緊張,問題到底出在哪里,才能找到解決問題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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